各学院:
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8级及2017级本科学生校内选专业(大类)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读2018级、2017级本科生,在选专业所在学年(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无不及格课程者,均可参加本次选专业申请,以下情形者除外:
选专业所在学年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者;
非艺术类和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中外合作类专业和一般专业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入学时由生源地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外语类专业学生不能选择其他非外语类专业;
在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包括:东华大学在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录取的插班生等。
二、跨学院选专业(大类)规定与程序
1.学校公布选专业(大类)名额
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向全校学生公布本年度各学院的选专业(大类)名额。本年度2018级及2017级选专业(大类)名额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选专业(大类)程序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信息门http://ehall.dhu.edu.cn,(建议使用IE 11或谷歌chrome浏览器,校内网络可以直接访问,校外网络访问该系统请通过VPN登录),进入“本科生选专业系统”,点击“选专业报名”,在“选专业报名”中选择相应类别的报名入口,进行跨学院选专业申请,请各位同学谨慎填报志愿,申请表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填报完成后,请下载选专业申请表并打印,在承诺人处签字,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完成报名。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小于等于该专业(大类)转入计划数时,免除转专业测试,直接入选拟录取学生名单;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大于转入计划数的专业,拟转入学院可以采取必要的考核程序,从中选拔最适合的学生。各学院选专业选拔方案详见附件3。
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办理选专业(大类)手续。
三、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的规定与程序
1.在符合学校选专业(大类)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制定内部选专业(大类)的办法及名额,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工作的申请、测试和录取过程与学校组织的跨学院选专业(大类)工作同步,经学院内测试合格,同意选专业(大类)后,有关材料上交教务处审核,符合规定者,经审批同意,可办理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6日(周一)-5月9日(周四16:00前),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信息门户(http://ehall.dhu.edu.cn),进入“本科生选专业系统”,点击“选专业报名”,进行选专业报名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后签字交至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5月10日(周五16:00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选拔考核
当拟转入专业(大类)的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数时,转入专业需要进行考核选拔,考核时间段为:2019年5月14日(周二)-5月22日(周三),具体需要考核的专业(大类)、时间和地点,请于5月10日-5月13日之间关注教务处网上通知。
五、说明
1.申请选专业的同学可填报两个志愿。
2.大类内的专业(方向)选择不属于本次选专业(大类)的范畴。
3.理科试验班的专业分流工作已结束,不再参加本次选专业。
4.对于获准选专业的本科生,学院可根据转入学生已修课程情况,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补修课程要求。
5.获准选专业的学生,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6.获准选专业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在原学院进行,助学金由学生转入学院负责评审;选专业学生宿舍安排,由学校根据宿舍资源情况,兼顾学生安装空调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如因为空调租赁费发生纠纷,按照《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安装使用空调办法》处理。
7.教务处咨询电话:67792065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2018级本科生校内跨学院选专业(大类)人数一览表.doc
附件2 2017级本科生校内跨学院选专业(大类)人数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