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华大学美育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707

东华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系列活动

——关于开展东华大学美育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艺体〔2019〕2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促进我校美育工作,根据《东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东华委字〔2020〕68号),现开展我校2021年美育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本次美育精品课程申报,包含通识类课程和专业课程,拟新建课程、已有基础的美育课程均可申报。已有建设基础的申报课程需在原有基础上有一定创新性,拟新建课程需在2021-2022学年内开课。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申请人如作为课程负责人,限报一门课程。


二、申报推荐原则

  1.质量为本。课程建设要坚持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的建设导向,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立项课程经得住检验。

  2.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3.注重实效。通识类美育课程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专业美育课程可结合一流专业建设,以学科建设引领美育改革,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有机衔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4.广泛参与。鼓励各类教师积极参与美育精品课程建设,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逐步形成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教育的美育格局


三、经费资助的基本原则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优质课程给予立项,课程立项建设期为一年。学校立项项目由校院两级进行资助,学校对优秀项目进行重点资助,成果突出可滚动资助;其他根据当年教学需要,且必需的项目予以资助。

  课程建设优先资助有教学团队支撑的优质课程, 鼓励和优先资助线上线下混合式美育课程、在线美育课程建设


四、申报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5月21日前提交申报书(附件1),每门课程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送至教学研究与质量科(行政楼248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朱毅萌,67792063,zhuyimeng@dhu.edu.cn

 

附件1 东华大学美育精品课程申报书(2021年).docx

附件2-东华大学美育精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21年).xlsx


 

教务处

2021年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