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和较强适应能力的多元化人才,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的支持下,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试行长三角高校交换生制度。
浙江大学拟在上海松江大学城园区招录10名2018级全日制本科交换生,现将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
交流学校:浙江大学
交流期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2021年7月9日
二、选报对象
1、2018级专业对口相关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大于3.2;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三、录取方式
由松江协作组择优推荐至浙江大学,录取东华学生2-3名。
四、学费
交换一学年,学费由浙江大学收取,本校学费不再收取。
五、报名截止日期和提交方式
截止日期2021年1月25日(周一)16:30前。
提交方式:
1、以EXCEL形式填妥附件1表格发至邮箱10015641@dhu.edu.cn;
2、1月下旬预录取名单公布后,录取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栏目学生下载中下载本科生国内大学交流申请表表格,按表格要求填妥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10015641@dhu.edu.cn。
六、注意事项
1. 根据浙江大学要求,交换生需到校开展线下学习,浙大不安排线上教学。若疫情出现反弹,浙大有可能取消交换生项目。
2.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浙江大学暂无法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请在院系在选派学生时特别注意。若选派学生所在地区调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则无法赴浙大交流学习。请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变化情况,以免届时无法入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浙江大学培养方案查询:
http://ugrs.zju.edu.cn/pyfa/list.htm
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委培生信息汇总表-学籍中心入库用.xls
东华大学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