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依据《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见附件1),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就推荐阶段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各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在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本通知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学生权利,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专业)的权利。
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通过学校、学院的网站将推免名额、推荐办法、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向学生公示公开。
三、建立健全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签署《回避承诺书》(附件4)。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推荐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的,其结果一律无效。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工作,还将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推免生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成立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舒慧生
成员:俞昊、廖丽金、杜明、丁可
日常工作联系方式:姚远,67792065,ivyyao@dhu.edu.cn,松江校区行政楼249室。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9月21日 ~22日 | 1.学校召开推免工作部署会,布置具体工作,公布推荐阶段各项文件。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人担任组长);成立推免生特殊学术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将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推免生特殊学术专家审核组名单、《回避承诺书》、会议论文及学科竞赛补充名单等递交到松江校区行政楼249(同时将电子版发ivyyao@dhu.edu.cn); 3.各学院召开全体应届毕业班本科生会议,将推免工作的精神传达给学生,同时应将本院系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或专业大类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布10个工作日。 |
9月21日 ~23日 | 1.学生填写并向学院或有关部门提交《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历年学习成绩单,并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审核原件与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学院章。 |
9月24日 ~28日 | 1.学院或有关部门进行推免生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 2.在学院、部门内公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天(9月28日截止)。 |
9月28日 | 各学院、相关部门在9月28日前务必将推免生候选人书面名单和材料递交到松江校区行政楼249。 1. 《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盖学院章); 2. 历年学习成绩单及成绩单的扫描件(每位学生成绩单用“身份证号码_姓名”命名,pdf格式,如:110101199907013456_张三.pdf)放在一个文件夹,发ivyyao@dhu.edu.cn; 3. 由学院、相关部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的《东华大学2021届推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发ivyyao@dhu.edu.cn) |
9月30日前 | 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
9月30日 ~10月6日 | 公示学校审定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
10月7日 | 上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推免生候选人数据。 |
10月8日 | 推荐阶段结束。 |
七、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于2020年的10月8日前结束。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八、其他说明
1.2021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项工作文件开展,由校团委负责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东华大学2021届推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各学院)
附件4回避承诺书(电子版发送各学院)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