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复合型发展和个性化成才,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上海松江大学园区教学管理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面向以协作组成员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的在读学生开展“跨校辅修”工作。本通知仅针对【东华大学本校学生】报名松江大学园区跨校辅修专业,我校辅修专业暂未开始招生,具体报名时间请开学后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8月15日(周六)9:00—2020年8月21日24:00(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请填写附件1《跨校辅修申请表》,发送至邮箱10015641@dhu.edu.cn,邮件主题填写“跨校辅修申请+姓名”。
特别提示:
每名在校学生只能修读一所学校的一个辅修专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附件2)、《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附件3)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跨校辅修不再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跨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者,由辅修学校颁发跨校辅修专业证书。
以上规定只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招生的跨校辅修专业,2020年以前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录取及缴费安排
跨校辅修专业录取结果将于8月29日前后公布,请到辅修开设学校教务处的网页查询。收费情况请查看所报高校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或所报名学校教务处网站,缴费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所报高校教务处相关通知。
三、此次面向我校学生招生的辅修专业
上海松江大学园区高校 2020 年跨校辅修专业招生一览表 | ||||
高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学分/学制 | 招生简章(培养方案) |
东华大学 | 公共关系学 | 150 人 | 30 学分/2.5 学年 |
东华大学跨校辅修专业预计于 2020 年 10 月开始报名,相 关招生信息以届时发布信息为准,请关注后续通知。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人 | 30 学分/2.5 学年 | ||
日语 | 不限 | 30 学分/2.5 学年 | ||
金融学 | 20 人 | 30 学分/2.5 学年 | ||
会计学 | 20 人 | 30 学分/2.5 学年 |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摄影 | 30 人 | 40 学分/2 学年 | |
环境设计 | 30 人 | 40 学分/2 学年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人 | 40 学分/2 学年 | ||
工商管理 | 15 人 | 40 学分/2 学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 人 | 40 学分/2 学年 | ||
华东政法大学 |
法学 |
150-200 人 |
50 学分/2.5 学年 |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会计学(CPA 方向) |
40 人 |
52 学分/2.5 学年 | (2019 级)(CPA 方向).pdf |
会计学(ACCA 方向) |
70 人 |
52 学分/2.5 学年 | (2019 级)(ACCA 方向).pdf |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人 | 30 学分/2.5 学年 |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英语 | 30-100 人 | 32-48 学分/2-3 学年 | |
法语 | 70-180 人 | 32 学分/2 学年 | ||
日语 | 240 人 | 32 学分/2 学年 | ||
德语 | 70-180 人 | 32 学分/2 学年 | ||
新闻学 | 40-100 人 | 32-48 学分/2-3 学年 | ||
金融学 | 60-80 人 | 32-48 学分/2-3 学年 | ||
工商管理 | 10-100 人 | 32-48 学分/2-3 学年 | ||
说明:上外金融学辅修专业仅面向上外同学招生,上外其他辅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包括校内和校外同学。 |
四、咨询
1.我校同学关于报名程序、方式,请向我校教务处咨询;关于辅修专业的相关情况,请向开设学校教务处咨询。联系方式可查看各校招生简章或所报名学校教务处网站。
2.学生获得跨校辅修专业录取后,各项通知由辅修专业开设学校教务处发布,请及时关注所修读学校教务处网站等相关通知。
3.我校教务处咨询方式:021—67792064,假期期间请发送邮件至10015641@dhu.edu.cn(邮件主题为“松江跨校辅修专业报名咨询”,邮件正文中写明本人信息和咨询问题)。为加强沟通效率,已在通知中说明的问题,不再重复回复,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本通知和相关文件,提高自学能力,对自己负责。
温馨提醒:辅修专业学习为学生自主自愿行为,在报名前应充分评估自我学习状态和能力,在保障主修学习的前提下结合本人学习兴趣和未来发展需求报名修读辅修专业。在报名前,学生应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和文件,做到对自己负责,持之以恒,切忌半途而废。
附件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pdf
附件3:《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pdf
附件4:上海松江大学园区高校2020年跨校辅修专业招生一览表.docx
上海松江大学园区教学管理协作组
东华大学教务处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