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东华大学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并作为推荐省部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科、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经过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建设特色学科等产生明显效益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探索和总结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途径和规律。包括: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类培养课程体系、专业优化建设、特色教材建设、创新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以及国际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探索和总结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包括:产学研合作、校企合作教育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实验教学内容和体系、实验室管理模式,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成果。
3.探索和总结育人为先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与机制。在组织教学工作方面,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在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方面,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在校园文化、学风建设、学生工作等方面,实现管理现代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教学成果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办学方向,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质量有较大意义,在校内外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
3.有成果的科学总结,或在校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文章,或已编写出版教材等。
4.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教学成果的完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
2.截至申报时的二年内,主持人及主要完成人必须承担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相应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实验指导教师承担实验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三、获奖等级
1.理念、思路具有首创性,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2.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达到校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4.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建设特色学科有一定贡献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同等水平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的成果可优先获奖。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1日--2019年3月8日,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学成果的申报,向教学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人除填写并提交“东华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申报简表”,还应提供成果总结和附件支撑材料。
(2)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对成果实践情况、申报条件等进行核实后,提出初评意见。
(3)3月8日前汇总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成果总结和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申报简表(一式一份)、单位申报教学成果项目清单(排序并在指定位置盖部门章)(一式一份)汇总,提交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发mzmedu@dhu.edu.cn。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8日。
(5)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其它奖项不超过5人。
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松江校区行政楼248室)。
2.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30日,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初评。评审程序如下:
(1)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调研核实申报材料,进行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
(2)专家组审核申报材料、调研项目实践情况,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成果水平和实际效果,确定若干校级教学成果的候选项目,推荐特、一、二、三等奖项目。
3.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6日,校教学委员会评议候选项目的申报材料,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一等奖侯选项目的答辩,投票评选校级优秀教学成果。
4.成果公布
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并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予以公布。
欲申报2019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学校将在本次校级获奖项目中择优申报2019年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