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本科生校内选专业(大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6411

各学院:

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东华大学本科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7级及2016级本科学生校内选专业(大类)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读2017级、2016级本科生,在选专业所在学年(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无不及格课程者,均可参加本次选专业申请,以下情形者除外:

   1.选专业所在学年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者;

   2.非艺术类和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3.中外合作类专业和一般专业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4.在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包括:入学时由生源地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外语类专业学生,东华大学在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录取的插班生等。


   二、跨学院选专业(大类)规定与程序

   1.学校公布选专业(大类)名额

   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向全校学生公布本年度各学院的选专业(大类)名额。

   2.选专业(大类)程序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东华大学信息门户(,建议使用IE 11或谷歌chrome浏览器,校内网络可以直接访问,校外网络访问该系统请通过VPN登录),点击“本科生选专业”,进入后点击“选专业报名”,“选专业报名”中选择相应类别的报名入口,进行跨学院选专业申请。申请表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请各位同学谨慎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请下载选专业申请表并打印,在承诺人处签字后交予学院负责老师,完成报名。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小于等于该专业(大类)转入计划数时,免除转专业测试,直接入选拟录取学生名单;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大于转入计划数的专业,拟转入学院可以采取一定措施,从中选拔最适选合的学生。各学院专业选拔方案详见附件3。

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大类)手续。

三、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的规定与程序

1.在符合学校选专业(大类)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制定内部选专业(大类)的办法及名额,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工作的申请、测试和录取过程与学校组织的跨学院选专业(大类)工作同步,经学院内测试合格,同意转专业(大类)后,有关材料上交教务处审核,符合规定者,经审批同意,可办理学院内部转专业(大类)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7日(周四-5月21日(周一16:00前),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信息门户(),点击“本科生选专业”,申请选专业报名,并将申请表打印后签字交至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学院汇总后,于2018年5月22日(周二16:00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2.选拔考核

2018年5月24日(周四)-5月30日(周三),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教务处网上通知。

五、说明

1.申请选专业的同学可填报两个志愿。

2.大类内的专业(方向)选择不属于本次选专业(大类)的范畴。

3.理科试验班的专业分流工作已结束,不再参加本次选专业。

4.对于获准选专业的本科生,学院可根据转入学生已修课程情况,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补修课程要求。

5.获准选专业的学生,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6.获准选专业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在原学院进行,助学金由学生转入学院负责评审;选专业学生宿舍安排,由学校根据宿舍资源情况,兼顾学生安装空调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如因为空调租赁费发生纠纷,按照《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安装使用空调办法》处理。

7.教务处咨询电话:67792065


附件:

附件1.2017级本科生校内跨学院选专业(大类)人数一览表.doc

    附件2.2016级本科生校内跨学院选专业(大类)人数一览表.doc

    附件3.各学院各专业本科生校内跨学院选专业选拔方案.doc

                                                                           

                                                                    教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