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修须知
1、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计入总学分,计入学分绩点,按学分数收取学费。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并通过“英语3”课程考试,可申请获得“英语4 (4级免修)”课程2个学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登记课程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英语5 (6级免修)”课程2个学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登记课程成绩。
3、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和第二周时间内,自愿申请免修的学生在教务处的选课系统中选择“英语4(4级免修)”或“英语5(6级免修)”的课程。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折算分数的公式如下:
R=M/710*100*1.1
(R为折算后的课程成绩,M≧425,为四级或六级考试分数,R>100分时,按照100分计)
5、选好“英语4(4级免修)”或“英语5(6级免修)”的课程后,学生不参加课程学习。
6. 申请免修的学生需要填写本表,并随同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在第13/14周周二(5月16号/5月23号)(9:15-11:15),松江校区递交到一号学院楼546室刘晶/苟亚军老师处。延安路校区的学生递交到延安路三主503室苟亚军/刘晶老师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转交免修课程老师并在教务系统登录成绩。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