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2469

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2020926日进行,特别强调以下几点注意事项,请考生们重视并认真做好准备,以免影响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公网:https://ncre-bm.neea.cn或教育网:https://ncre-bm.neea.edu.cn,选择 “上海市”入口进入登录界面,点击“查看报名信息”再点击“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1620点起。

二、准备相关证件: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等),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1)纸质版准考证(一律不得使用电子版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

3)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护照)。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或学生卡)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人脸识别,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四、居住在校外考生考试当日进校安排:因入校需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等并接受身体健康监测,请提前到达学校!

 五、居住在校内考生: 因入考场前需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等并接受身体健康监测,身份证人脸识别等,请提前到达1号学院楼准备!

请考生认真备考,因考试场次不同,请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考试,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教务处2020915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海考区

疫情防控考试组织实施方案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 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62 号)相关要求,结合上海考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考点成立考试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学校主要领导、校内医疗机构负责人、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考点增设1名副主考(原则上由考点高校分管防疫工作负责人或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或校内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考点主动对接属地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和有关卫生部门,商请防疫专家指导考试组织防疫方案,围绕考试组织关键环节,从自身实际条件出发,一考点一方案,针对性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与完善。落实场所防疫和考试组织过程防疫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做好防疫物资筹备。多校区考点必须明确指定校区的疫情防控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二、实施健康排查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凡我院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工作群下载)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三、加大宣传及培训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好报名前、考前防疫提示及公告,要求各考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生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落实组考环节防疫措施

(一)考试材料运送、保管

对考试材料运送车辆及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密室存放考试材料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考试材料进入各地保密室后,值守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并上报上级机构。

(二)防疫用品准备

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三)考场布置

1.防控区域

为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人员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安全,各考点须设置防控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考点要在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的入口处设置候检区、测温区、证件查验区、观察区。考生在进入测温区入口前,首先应在候检区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行进入测温区(可设置多个通道),由工作人员手持红外线测温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体温正常的考生进入证件查验区,由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证件、随身物品进行核查后方可进入考试楼候考。

2.考场设置

在符合NCRE考场设置要求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设置为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3.备用隔离考位设置

配备不少于考试机数量3%的计算机作为备用隔离考位。备用隔离考位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与正常考位间隔不少于2米。考点对隔离考位考生须进行详细登记并上报考试院。

4.考场编排

延长相邻两批次考试时间间隔,保证批次间有充裕的时间来进行考场和考试机的消毒和通风,原则上考试批次间隔时间为1个小时(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考场编排阶段增加考试批次间隔时间)。

在校生及社会考生混合的考点考场编排时,两种类型考生应进行有效隔离,最大程度上避免两类考生接触。

(四)严格执行入场要求

考试工作人员须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健康情况声明书”上报考点,并在考试当天提前接受体温测量及“随申码”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点。

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可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该区域的考生、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考生须验证身份证和准考证,上交纸质《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通过手机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随申码”。“两证、一表、一码”均须核查无误后方可进入考点。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防护和消毒要求

关于防护。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位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关于消毒。考前,考点要在所属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电脑显示器、键盘和鼠标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试场所,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批次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并做好考场通风换气工作。

每批次考试结束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湿巾对考试机的显示器、键盘和鼠标等考生接触部位进行擦拭消毒。

(六)考场降温和通风要求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考场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七)考试散场要求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使用隔离考位的考生单独离开,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异常情况处置

考点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考试过程中出现考生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负责人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完成考试条件,如考生可以继续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位。考试结束时,由监考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隔离考位的考生由考点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并将结果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本方案将随疫情的发展状况及疫情防控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