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的须知

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4245

1、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计入总学分,计入学分绩点,按学分数收取学费。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并通过“英语3”课程考试,可申请获得“英语44级免修)”课程2个学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登记课程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英语56级免修)”课程2个学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登记课程成绩。

3、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和第二周时间内,自愿申请免修的学生在教务处的选课系统中选择“英语44级免修)”或“英语56级免修)”的课程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折算分数的公式如下:

R=M/710*100*1.1

R为折算后的课程成绩,M425,为四级或六级考试分数,R100分时,按照100分计)

 5、选好“英语44级免修)”或“英语56级免修)”的课程后,学生不参加课程学习。

申请免修的学生需要填写通知下面的申请表,并随同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在第12/13周周二(1128号/125号)(9:1511:15),松江校区递交到一号学院楼542室苟亚军/刘晶老师处。延安路校区的学生递交到延安路三主503室刘晶/苟亚军老师处。递交免修材料时,请提前将免修申请表(第一页)和四六级成绩复印件(第二页)粘贴在一起延安路校区如有因极特殊原因错过12/13周递交免修材料时间段的,可在14周周三(1213日)的中午12:30-13:15和下午15:1016:30两个时间段将免修材料交至三主503方小菊老师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转交免修课程老师并在教务系统登录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外语学院

大学英语类课程免修申请表.docx